深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第1080期拍卖会
拍卖资料
108001:福田区人民法院报废电梯三台
说明:1、该按现状进行拍卖,评估报告的清单仅提供参考。委托人、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。
2、买受人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5%佣金、成交价的3.36%的增值税、费(由我公司代扣代缴),否则视为违约,保证金不予返还,同时必须承担该标的总成交价款3%的违约金和《拍卖法》规定的相关责任。
3、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委托具备有电梯拆解资质的企业施工拆解,买受人与拆解施工方须向委托方提交《电梯拆解施工申请》,委托方同意后方可施工。电梯拆解、出货时所发生的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拆装卸费、搬运、运输等费用)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和施工方自行承担责任,与拍卖方及委托方无关。
4、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出货保证金,出货完毕后,该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买受人。
5、买受人须在委托方规定期限内前出货完毕。否则出货保证金不予返还,同时必须承担该标的总成交价款3%的违约金和《拍卖法》规定的相关责任。
108002机动车3辆(分拆拍卖)
说明:1、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(不带牌),拍卖人对标的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。竞买人参加竞买,则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。
2、因深圳实行小汽车限牌政策,买受人只能取得深圳市有效汽车增量指标或迁出(充分了解符合办理外地入户条件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)才能举牌应价。
3、拍卖成交的,竞买人所缴纳的保证金(2万元)转为车辆过户保证金,车辆办理完结过户后,该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。拍卖未成交的,竞买人所缴纳保证金将在5日内退回原账户。
4、过户费用为1500元/台,由我公司指定公司办理过户。委托方不负责车辆保险的过户。车辆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,我公司与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,不计利息退回本金给买受人。
5、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成交金额5%的佣金,否则视为违约,保证金不予返还,同时必须承担该标的总成交价款3%的违约金和《拍卖法》规定的相关责任。
6、车辆过户前产生的违章罚款由委托方承担。车辆过户需办理登记证书以及年审、保险、车船税、维修及打码等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。迁出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。
7、拍卖成交后,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所发生的一切税、费及其他所有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。
8、成交车辆在移交至办理过户过程中如发生车辆损毁灭失、交通违章及交通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,与该车辆所有人、拍卖方无关
9、粤b85mp7成交后买受人另需交该车辆评估费2000元。